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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懷孕三個月婦女 如何狠心綁架殘害六歲女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shcxcp.com?2011-09-06 09:32? ?來源:齊魯網(wǎng)    我來說兩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芳芳遇害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月19日早上9點多,跟芳芳一家同住一個小區(qū)的張奶奶,準備上街買東西。她剛走出家門,就看到自家的后院放著一個編織袋,鼓鼓囊囊的。她以為是哪個不自覺的鄰居把垃圾袋子扔到她家的院子里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當(dāng)她買東西回到家中時,卻看到在這個編織袋旁邊圍滿了人,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來那個袋子里裝著一具尸體!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就在圍觀的人驚慌失措的時侯,人群中突然沖出一名中年男子,他來到編織袋旁邊,用手摸了一下,立即癱坐在了地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男子叫鄒田慶,正是遭綁架的芳芳的父親。芳芳的脖子被一根白布帶纏了兩圈,明顯是被勒死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時在周圍布控的便衣、民警也聞訊趕了過來,立即對現(xiàn)場進行了封鎖,勘察。后來經(jīng)過法醫(yī)證實,孩子已經(jīng)死亡好幾個小時了,是被人勒死的。這樣的結(jié)果讓每個人心里都很沉痛。孩子為什么會被殺害呢?綁匪的目的不就是為了錢嗎?為什么還沒拿到錢就撕票了呢?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綁匪撕票這個結(jié)果讓警方和受害人的家人始料未及,也無法接受。這里面會不會有別的原因?因為發(fā)現(xiàn)尸體的地方是拋尸現(xiàn)場,不是第一現(xiàn)場,所以綁匪并沒有留下痕跡,這給習(xí)水警方的偵查工作增添了難度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力偵破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據(jù)現(xiàn)有線索,警方推斷嫌疑人是一名女性,或者至少有一名是女性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芳芳的父母是進城打工的農(nóng)民,他們在新華橋小區(qū)已經(jīng)租房居住多年。因為平時忙于打工,女兒經(jīng)常是一個人呆在家里。如果有人想強行把芳芳帶走,外面的人應(yīng)該能知道。兇犯當(dāng)時應(yīng)該是在沒有遭到任何反抗的情況下把芳芳帶走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芳芳的爸爸鄒田慶回憶:7月18日下午3點多,也就是接到勒索電話前一個多小時,他曾從工地回家拿手機,那時還看到女兒在家里做作業(yè)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這說明芳芳是在三點到五點之間遭人綁架的。那么,究竟是什么人能在悄無聲跡的情況下,把芳芳綁走呢?警方設(shè)想應(yīng)該是熟人作案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民警圍繞鄒家人身邊的親友和鄰居展開了詳細調(diào)查。在這過程中,警方發(fā)現(xiàn)了一張手機卡--被扔在受害人家住所外面的綠地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這張手機卡讓警方更加堅定了之前對犯罪嫌疑人身份的判斷,兇手應(yīng)該就是熟人,而且就住在這個小區(qū)。此人在案發(fā)后還到過受害人的家里,甚至知道芳芳家人報案了,這也就可以解釋,綁匪為什么后來再沒有打過電話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警方推斷,掉在草坪上的手機卡,是嫌疑人發(fā)現(xiàn)意外情況后,匆匆離開芳芳家時,因為害怕故意丟掉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接下來,習(xí)水警方一方面繼續(xù)對芳芳家附近的住戶進行排查;另一方面,根據(jù)手機卡上的通訊記錄進行分析,并調(diào)取了開卡營業(yè)廳的監(jiān)控錄像,在進行仔細對比分析后,最終確定了嫌疑人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嫌疑人浮出水面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當(dāng)所有證據(jù)都指向了一個嫌疑人的時候,芳芳的家人都覺得不可能,因為她是芳芳的親表嫂陳建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歲的陳建梅和芳芳的父母一樣,也是進城打工的農(nóng)民。因為兩家是親戚,為了相互有個照應(yīng),陳建梅也租住在新華橋小區(qū)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面對警方的審訊,她很快承認了是自己綁架了芳芳,并殘忍殺害了她。作案的時候,陳建梅已經(jīng)懷孕三個多月了,而且在作案的時候,沒有任何幫兇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月18日下午四點,陳建梅來到袁正維家玩,看到只有芳芳一人在家,就萌生了綁架芳芳的念頭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陳建梅很輕松就把芳芳哄騙到了家。安頓好芳芳后,她就外出辦了一張臨時電話卡,打了后來的勒索電話。在給袁正維發(fā)完那條要挾短信后,陳建梅就以玩耍為名,再次來到袁家打探消息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當(dāng)她從旁人口中得知袁正維已經(jīng)報案后,立馬慌了神,把新辦的手機卡取出扔掉后就返回家里,向芳芳下了毒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陳建梅趁鄒玉芳睡著的時候,用兩根布帶子,把她勒死了。接著把她的手腳捆綁好,將尸體塞入編織袋中。趁著夜深人靜,她背著孩子的尸體來到離家20米左右的地方,扔進了鄰居的院墻內(nèi)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陳建梅做出這種瘋狂的舉動究竟為什么呢?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她說其實就是為了錢,因為生孩子要用錢,還要辦酒席、隨禮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她曾經(jīng)找袁正維借錢,沒有借到;老公在外地打工也不肯幫忙,讓她自己想辦法,于是,她想到了綁架芳芳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個只有六歲的小姑娘,就這么死在了自己表嫂的手里,原因是那么簡單荒唐,就是為了給親戚辦酒席隨禮沒有錢,所以去綁架敲詐自己的另一個親戚。當(dāng)事情敗露后,她不是想著如何去彌補,認錯,將傷害降到最低,而是用一個更大的罪惡去掩蓋另一個罪惡,最終讓自己罪孽深重,并讓兩個家庭都傷痕累累,支離破碎。再過幾個月,陳建梅即將成為一個母親,當(dāng)面對自己孩子的時候,她會想些什么?她能否體會到作為一個母親,和孩子生離死別的痛苦?如果有,那將是對她最大的折磨和懲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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